PS:脑子寄存处。
医院。
“第27天了,我......我怎么还活着?”
墙上的电子时钟正对着沈栖鹤的脸。
07:12:32。
她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看墙上的时钟。
也只能看墙上的时钟。
简陋的病房里,沈栖鹤可怜的躺在床上,她头发枯黄,面容苍白而消瘦。
被子外面露出的手指异常的修长而纤细,看起来非常怪异,薄薄的皮肉包裹着骨头,像干枯的树枝。
掀开被子就会发现她身下生起了大大小小的褥疮,甚至有蛆虫在上面缓慢爬行。
她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就像一具正在腐烂的尸体。
只有微弱的呼吸声表明她还活着。
她觉得,这样煎熬的活着比死了更痛苦。
某一天早晨,她拿在手里的玻璃杯突然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她没有太关注,只当是自己没拿稳。
直到这种情况一直发生,她有一种要失去对手部控制权的心慌。
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她得了渐冻症。
并给她讲了渐冻症的发病过程。
回到家后,她的身体情况逐渐按照医生所说的预期进行恶化。
她病情恶化地格外的快。
从腿部肌肉萎缩,导致行走困难,瘫痪在床。
到咽喉部肌肉不能协调吞咽动作,她吞咽困难,不能正常进食。
再到现在她感觉呼吸也变得力不从心,仅仅一年时间。
每一次吸气,胸廓都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紧紧束缚,拼尽全力却只能换来一口微薄的空气。
如同在沙漠中濒临渴死的人,一次只能舔到一滴水,远远无法缓解焦渴。
她知道这就是医生说的渐冻症晚期呼吸肌的麻痹。
08:35:12。
她被护士从病房里推出来,推到了过道里。
从昨天开始,她没有钱交给医院了,医院彻底停了对她的治疗。
但碍于她不能行走,也没有亲属来接,今天护士把她推到过道。
平时在病房还能盯着电子时钟的分秒变换,感受时间的流淌。
现在在过道里,连唯一的乐趣也没了。
她知道,现在她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静静地等待死亡的到来。
闭上眼睛,隔绝周围人不友好的视线。
闭上眼睛后,听力倒是愈发灵敏了。
走廊里一台老旧的电视机传来声音,她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陆湛。
她睁开眼睛。
由于转不了头,她的眼珠子斜斜地转向电视机的方向,努力的支棱着耳朵,眼睛死死的盯着电视机的方向。
“擎苍集团总裁陆湛先生与宋清芷小姐将会在三日后结婚......”
“三日后晚上八点将于滨江公园上空举办大型烟花秀,届时全城将被璀璨点亮,这将是3D光影烟花首次亮相,大家敬请期待。”
陆湛,她从年少开始喜欢的人。
为了嫁给他,她不择手段,最终如愿以偿。
她以为她和他的故事会是小说中描写的青梅竹马,先婚后爱,但很可惜,陆湛是男主,但她不是。
她拿的剧本应该是小说中男主的恶毒前妻。
恶毒前妻!
跟陆湛结婚十年后,她被净身出户了。
良久,一滴眼泪从沈栖鹤的眼角滑落,也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昏迷了,再次醒来已是第二日了。
“她怎么还在这里?”
“没钱治疗,多亏主任通融,不然早就被撵走了,也是个可怜人,才三十二,自从住院就没人来看望她。”
“你别说,她长得还挺漂亮的,这就是美人在骨不在皮吧。”
“我也觉得,可惜年纪轻轻就得了这么个病。”
“咱们去那边说,这里太味儿了。”说着还用手扇了扇风。
“对了,你听说了吗,擎苍集团陆总马上要订婚了,热搜上铺天盖地全是!”
“是吗,我昨天晚上睡得早,没看手机,我记得他不是已经结婚了吗?”
“早就离了,听说他跟现在要结婚的老婆是青梅竹马,被他前妻横插一脚才耽误到现在,现在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原来是这样啊,等下我看看照片,哇,陆总跟宋小姐真是郎才女貌,非常般配。”
两人的交谈一字不落的尽数被沈栖鹤听到了,僵硬的嘴角微微抿起一抹苦涩的笑,尽管早就知道是这样,但事实还真是让人难以接受呢。
有情人终成眷属,郎才女貌的一对儿,那她算什么?
最终落得如此地步,算她的报应吗?
也对,他们的婚姻本就是她用肮脏的手段算计来的。
可是她不甘心!
年少的喜欢,十年婚姻,沈氏破产,她被抛弃。
陆湛,你的心为什么如此狠。
不,你没有心。
就因为我发现了宋清芷的存在,跑到宋清芷住的盛景澜庭。
你就让我净身出户。
沈栖鹤干枯的手指微微颤抖着,牙齿紧紧咬着,似乎是对这世界的不甘,手指颤动的幅度越来越小,她又昏死过去了。
再次醒来是被外面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吵醒的。
透过窗户,一簇簇烟花在浓黑的天空炸开,如银河倒泄,金色的光雨纷纷扬扬的洒落,将夜幕点缀的如梦似幻。
老旧的电视机里又传来了主持人喜庆的声音:“各位观众朋友们,欢迎收看本次新闻......现在插播一条重磅消息,今日擎苍集团总裁陆湛先生与宋清芷小姐的结婚仪式圆满完成。”
“在时光长河中,爱悄然降临......在浪漫的烟花秀里见证两人坚贞的爱情,让我们一同为他们送上祝福......”
电视机上出现了陆湛和宋清芷携手一同出现的画面。
海滨别墅露天草坪上,湛蓝的大海作为天然背景,海浪轻拍沙滩,与悠扬的古典音乐交织,浪漫而童话。
故事的结尾,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恶毒的配角也该落下帷幕了。
沈栖鹤在电视画面出现陆湛的那一刻就死死盯着电视机。
她想离的近些,再近些,她要亲眼看到这一幕。
哐当,她摔下了病床,连同着床单一起。
因为她的腿她的身体已经与床单黏连在一块了,她拖着沉重的身体用力向前爬,地上拖出一道道血痕,她努力睁大眼睛。
天公不作美,陆湛大喜的日子,狂风像发了疯的野兽,肆意呼啸,狠狠摇晃着窗户,吱呀作响。
“哗啦——”
终于本就有裂缝的玻璃窗承受不住压力碎裂开来。
豆大的雨点倾盆而下,砸向地面,溅起高高的水花,形成一片白茫茫的水雾。
地面很快积起了水洼,雨水在其中疯狂翻涌。
狂风卷席着雨滴从碎裂的窗户涌入,铺天盖地的砸在沈栖鹤的身上和地上,雨水湿润了她干涸的嘴唇,她眼睛猩红,费力的舔舐着地上的雨水。
三日滴水未进,地上冰冷的雨水被她吸吮下肚。
仿佛是什么灵丹妙药,给她注入了短暂的生命力。
她一点一点的挪动,向前爬去,直到她看清楚。
是真的,真的是他!
他永远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眉眼深邃矜贵。
年近四十,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却丝毫不显。
举手投足之间尽是优雅从容,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
旁边的女孩清纯动人,幸福地依偎在他身边。
她曾经疯狂地质问他为什么要离婚?
“我要给她 一个名分。”
突然电视黑屏了,一切的画面和声音都消失了。
极端天气下本就老化的医院电路彻底罢工,黑暗中病房里和走廊里不断响起人们的惊呼声。
雨越下越大,破裂的窗户漏进来的雨水越来越多,她身下雨水混合着血水晕开一地。
雨水混合着头发粘在她的脸上,电闪雷鸣照亮了她苍白的脸。
嘴唇蠕动了一下,大概只有被雨水冲到她脸边的蛆虫知道她说了什么吧!
“砰”
她的脑袋砸落在地板上。
沈栖鹤再一次昏死过去,但这次她不会再醒来了。
“咔嚓”一声雷鸣,响彻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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