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云小说 > > 雁门烽火照红妆苏清瑶李云免费小说在线阅读_最新章节列表雁门烽火照红妆(苏清瑶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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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雁门烽火照红妆》是知名作者“山林士”的作品之一,内容围绕主角苏清瑶李云展开。全文精彩片段:专为书荒朋友们带来的《雁门烽火照红妆》主要是描写李云,苏清瑶之间一系列的故事,作者山林士细致的描写让读者沉浸在小说人物的喜怒哀乐中。雁门烽火照红妆
主角:苏清瑶,李云 更新:2025-07-02 18: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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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门微尘,陌路初逢大周朝,元亨二十七年,夏。京城的六月,
日头毒辣得像是要把青石板路都烤化了。正阳门城楼巍峨耸立,
檐角的铜铃在热风里有气无力地晃着,发出细碎而沉闷的声响。城楼之下,城门洞开,
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说不尽的繁华喧嚣。达官贵人的高头大马、装饰华丽的骡车轿子,
与肩挑手提的小贩、行色匆匆的路人,在此处交织成一幅鲜活的京城百景图。
城门一侧的墙根下,斜靠着几个穿着粗布短打、腰束皮带的兵丁,正是守城军的步卒。
他们个个皮肤黝黑,脸上带着与年龄不甚相符的疲惫和麻木,手中握着的老旧长矛,
矛头的红缨也已褪色黯淡。李云就混在其中。他今年刚满十八,个头在同龄人里算高的,
肩膀也宽,但或许是常年吃不饱饭又劳作辛苦,显得有些精瘦。
一身洗得发白的号衣套在身上,更衬得他脸色是那种长期日晒雨淋后的古铜色。
他没有像旁边的同伴那样靠着墙打盹,只是微微垂着眼,看着眼前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车马,
眼神里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像是看惯了,又像是在琢磨着什么。
他是三个月前跟着同乡的几个兄弟,从千里之外的雁北苦寒之地来到这天子脚下的。
说是当兵,其实更像是换了个地方卖力气。京城是真繁华,高楼大厦,锦衣玉食,
是他在雁北想都不敢想的。可这繁华,却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毛玻璃,看得清楚,却摸不着,
也与他这个小小的守城兵丁没什么关系。他每天的日子,就是跟着队官,
在这正阳门站岗、巡逻,防止可疑人等混入,顺便盘查一下过往的行商。枯燥,乏味,
还得时刻小心,稍有不慎,就是一顿军棍。比起在雁北老家跟着老爹种地,
风吹日晒是一样的,可这里没有土地的踏实,只有满眼的陌生和无处不在的压抑。“云子,
发什么呆呢?” 旁边一个叫王二的老兵用胳膊肘碰了碰他,“瞅见没,
刚才过去那辆绿呢大轿,啧啧,那帘子角儿露出来的料子,怕不是宫里用的?
肯定是哪家大官儿的内眷。”李云顺着王二的目光望了一眼,轿子已经走远,
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背影。他淡淡地 “嗯” 了一声,没什么兴趣。再华贵的轿子,
也不是他能坐的。他现在想的,是下个月的饷银能不能按时发下来,能不能托回乡的信使,
给家里捎回去几个钱,让爹娘能多买些粮食,弟弟妹妹能吃上几顿饱饭。当兵,
是他自己选的路。家里太穷了,几亩薄田根本养不活一家人。听说当兵能吃饱饭,
还能拿饷银,运气好立了功,说不定还能出人头地。出人头地?
李云自己都觉得这四个字有些虚幻。他只想好好活着,多攒点钱,让家里人日子好过点。
至于封侯拜将,那是戏文里才有的事,离他太远。正想着,
一阵略显混乱的喧哗声从不远处传来。“让开!让开!不长眼的东西,挡着本大爷的路了!
”几个穿着绸缎、一看就不是善茬的年轻男子,勾肩搭背地走了过来,
一边走一边推搡着路边的行人。行人敢怒不敢言,纷纷避让。李云皱了皱眉,
手不自觉地按在了腰间的刀柄上 —— 那只是一把最普通的环首刀,锈迹斑斑,
更多是个摆设。守城兵丁的职责主要是维持秩序,除非遇到大的变故,
一般是不能轻易动武的。那几个恶少似乎喝了酒,走路都有些摇晃。其中一个满脸横肉的,
眼睛滴溜溜一转,盯上了路边一个正在摆摊卖绣品的年轻女子。那女子约莫十六七岁的年纪,
穿着一身半旧的浅蓝色布裙,梳着简单的双丫髻,头上只插了一根银簪。
她面前摆着一个小竹筐,里面放着一些绣好的帕子、荷包之类的小物件。女子长得不算极美,
但眉清目秀,气质温婉,此刻正低头整理着筐里的东西,对即将到来的麻烦毫无察觉。“嘿,
这小娘子长得挺标志啊!” 那横肉脸嘿嘿一笑,带着一股酒气就凑了过去,“卖什么呢?
给大爷看看!”说着,他也不管女子愿不愿意,伸手就去拿筐里的帕子,
手指还故意在女子的手背上蹭了一下。女子吓得一哆嗦,连忙缩回手,抬起头,
脸上带着怯意,但还是鼓起勇气说道:“客官,要看绣品请自便,但请不要动手动脚。
”“哟呵,还挺厉害?” 横肉脸旁边的一个瘦子嗤笑道,“我们家公子看上你的东西,
是你的福气!”横肉脸更是放肆,一把抓住女子的手腕,色眯眯地说:“小娘子,
跟大爷们走一趟,吃香的喝辣的,不比你在这风吹日晒强?”女子吓得脸色发白,
使劲想挣脱,却哪里是这恶少的对手,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你放开我!光天化日之下,
你们怎能如此无礼!”周围的行人都围了过来,指指点点,却没人敢上前帮忙,
显然是怕惹祸上身。王二在旁边扯了扯李云的袖子,低声道:“云子,别管闲事,
看他们那样子,估计是哪家府上的恶奴,咱们惹不起。”李云看着那女子无助的眼神,
又看了看那几个嚣张跋扈的恶少,眉头越皱越紧。他出身贫寒,最见不得恃强凌弱。在雁北,
邻里之间有什么事,都是能帮就帮。可这里是京城,
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兵……就在他犹豫的瞬间,那横肉脸见女子反抗,顿时恼羞成怒,
扬手就要给她一巴掌:“不识抬举的东西!”眼看那巴掌就要落到女子脸上,
李云再也忍不住了。“住手!”一声不算洪亮,但异常沉稳的声音响起。
李云拨开围观的人群,走了出来。他站在那横肉脸面前,虽然穿着粗布号衣,
身形也不算特别魁梧,但眼神里透着一股久在底层磨砺出的冷硬和直视对方的勇气。
“你是什么东西?也敢管你家大爷的事?” 横肉脸被打断,转头看到是个小兵,
顿时更加嚣张,“滚开!不然连你一起打!”李云没有动,
只是冷冷地看着他:“这里是京城脚下,天子眼皮底下,容不得你们在此行凶霸道。
放开这位姑娘。”“哈哈哈!” 横肉脸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个臭当兵的,
也敢跟你家大爷讲规矩?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说着,他松开抓着女子的手,
挥拳就朝李云打来。他身边的几个恶少也围了上来,摩拳擦掌。李云眼神一凛,
脚下不慌不忙地错步,轻松躲过了这一拳。他在军营里练了几个月的拳脚,虽然粗糙,
却也不是这些养尊处优的恶少能比的。他没有主动攻击,只是凭借着灵活的身手,
一一躲过对方的拳头,同时寻找着机会。“妈的,还敢躲!” 横肉脸打了半天没碰到人,
更是气急败坏。就在这时,李云看准一个破绽,猛地向前一探身,抓住了横肉脸的手腕,
用力一拧。“啊 ——!” 横肉脸发出一声惨叫,整个人被拧得背过身去,
疼得额头直冒冷汗,哪里还有半分嚣张气焰。“你…… 你敢打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是……”“我不管你是谁。” 李云打断他,手上的力道又加重了几分,“在我面前,
行凶作恶,就要付出代价。向这位姑娘道歉。”“我不…… 啊 —— 疼!疼!我道歉,
我道歉!” 横肉脸被拧得骨头都快断了,哪里还顾得上嘴硬,
连忙向旁边吓得花容失色的女子喊道,“对不住,对不住姑娘!”李云这才松开手,
将他推到一边。那横肉脸踉跄几步,怨毒地看了李云一眼,却不敢再上前,捂着胳膊,
带着几个同伴,骂骂咧咧地跑了。一场风波平息。周围的行人这才松了口气,
看向李云的眼神里多了些敬佩和感激。李云拍了拍手上的灰,转身看向那女子,
只见她正惊魂未定地站在那里,脸色还有些苍白,手里紧紧攥着衣角。看到李云望过来,
她连忙福了一礼,声音还有些颤抖:“多谢…… 多谢军爷出手相助,小女子苏清瑶,
多谢军爷大恩。”李云看着她,阳光下,她的眼睛像水洗过的黑曜石,清澈而带着一丝后怕。
他刚才没细看,现在才发现,这姑娘虽然穿着朴素,却难掩一股清雅的气质。
他有些不自然地移开目光,粗声说道:“举手之劳,不必多礼。此地人多眼杂,
姑娘还是尽快收摊离开吧。”说完,他也不等苏清瑶再说什么,转身就想回到自己的岗位。
“军爷请留步!” 苏清瑶连忙叫住他。李云停下脚步,回头看她。
苏清瑶从竹筐里拿起一个绣着简单兰草图案的白手帕,递到他面前,
脸颊微微泛红:“军爷仗义相助,小女子无以为报,这方帕子是我自己绣的,
虽然不值什么钱,但请军爷务必收下,聊表谢意。”李云看着那方洁白的手帕,
上面的兰草绣得精致细腻,透着一股淡淡的灵气。他一个糙汉子,哪里用得上这个。
他想拒绝,但看到苏清瑶那双真诚而带着恳求的眼睛,拒绝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犹豫了一下,他还是伸出手,接过了那方手帕。入手柔软,
还带着一丝淡淡的、像是皂角和阳光混合的清香。“多谢。” 他低声说了一句,
将手帕揣进了怀里,然后不再停留,转身走回了墙根下。王二凑过来,
低声笑道:“行啊云子,英雄救美,还得了块美人帕?这姑娘长得可真不错,
就是看着家境不太好。”李云没有理他,只是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的手帕,
那柔软的触感似乎还留在指尖。他抬起头,望向刚才苏清瑶摆摊的地方,
只见她已经快速收好了东西,正背着竹筐,朝着城门的另一侧走去,
纤细的背影在人群中显得有些单薄。不知怎么的,李云的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
被轻轻拨动了一下。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粗糙的、布满薄茧的手,
又想起了刚才那女子清澈的眼睛和温柔的声音。京城很大,人很多。
他本以为自己会像一颗微不足道的尘埃,消失在这繁华的洪流里。却没想到,
会在这样一个炎热的午后,与这样一个女子,有了这样一场短暂的交集。他不知道,
这场交集,会是他波澜壮阔一生的开始,也会是他与那个叫苏清瑶的女子,命运交织的起点。
而此刻,在他的视野之外,不远处的一条宽敞街道上,一列装饰奢华的马车正缓缓驶过,
车帘偶尔掀开一角,露出里面锦衣华服的人影,那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风景,遥远而陌生。
2 陋巷茶香,军中有令自那日正阳门一别,李云的生活似乎并未有太大改变。
依旧是每日站岗、巡逻,听着老兵油子们吹嘘京城的奇闻异事,
或是抱怨饷银微薄、军粮粗劣。只是怀里揣着的那方兰草手帕,
偶尔在夜深人静时摸出来看看,会让他想起那个叫苏清瑶的姑娘,
想起她清澈眼眸里的惊魂未定和真诚谢意。他没再刻意去寻找她,京城这么大,人海茫茫,
一次偶遇已是难得。他一个小兵,不该对那样的姑娘有什么非分之想。这天下午,
轮到李云和王二等人去外城巡逻。外城不像内城那般繁华规整,多是些平民百姓聚居的街巷,
房屋低矮,道路也狭窄些,却多了几分市井的烟火气。
巡逻到一条名叫 “清泉巷” 的地方时,王二捅了捅李云:“云子,瞧见没,
前头那间小院,好像就是上次你救的那姑娘家?我瞧着她背着竹筐进去了。”李云闻言,
心中微动,抬眼望去。果然,不远处一间青瓦白墙的小院,院门半掩着,
刚才一个熟悉的浅蓝色身影一闪而进,正是苏清瑶。“别瞎看了,” 王二压低声音,
“咱们是来巡逻的,不是来看美人的。快走快走,这破巷子,指不定藏着什么贼呢。
”李云收回目光,默不作声地跟着队伍往前走。只是心里却记下了 “清泉巷” 这个名字。
巡逻结束,返回军营的路上,李云鬼使神差地放慢了脚步。他想着,不过是路过,看看而已,
没别的意思。他悄悄退到队伍后面,绕了个小弯,又回到了清泉巷。小院的门依旧半掩着,
里面传来隐约的说话声,还有一股淡淡的、类似草药和茶香混合的味道。他犹豫了一下,
终究还是没敢上前,只是在巷口站了片刻,便转身匆匆离开了。接下来的日子,
李云心中多了一份莫名的牵挂。每次巡逻经过外城,他总会下意识地留意清泉巷的方向。
有一次,他甚至看到苏清瑶提着一个篮子,去巷口的杂货铺买东西。
她依旧是那身素雅的布裙,步履轻快,侧脸在阳光下显得柔和恬静。李云远远地看着,
直到她消失在杂货铺里,才收回目光,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这种偷偷的、不敢言说的关注,成了他枯燥军营生活中一点隐秘的慰藉。然而,
平静的日子并未持续太久。半个月后的一个傍晚,军营里突然响起了紧急集合的号角。
凄厉的号声划破了黄昏的宁静,所有兵丁闻风而动,迅速在校场上列队。李云站在队列里,
心中隐隐有些不安。他看到平日里吊儿郎当的队官此刻脸色严肃,连校尉大人也亲自来了,
站在校场的高台上,神情凝重。“弟兄们!” 校尉大人的声音洪亮,带着一股威严,
“刚刚接到兵部急令 —— 北境匈奴异动,屡屡袭扰边境,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朝廷已下令,命我部三日内开拔,驰援雁门关!
”“哗 ——”校场上顿时响起一阵低低的哗然。去边关!这个词像一块巨石,
投入了平静的湖面。对于李云来说,更是意义非凡。雁门关,那离他老家不远,
是真正的战场!校尉大人继续说道:“此次出征,乃保家卫国之举,胜败关乎国本,
亦关乎尔等身家性命!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本校尉希望你们,到了战场上,
都能做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奋勇杀敌,为我大周扬威!有功者,朝廷必不吝赏赐!
临阵脱逃者,军法从事,严惩不贷!”“是!”虽然心中忐忑,但在军威之下,
众人还是齐声应和。散队之后,军营里立刻陷入了一片忙碌之中。收拾行装,检查兵器,
领取干粮和甲胄。气氛凝重而紧张,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的压抑感。
王二坐在自己的铺位上,唉声叹气:“真要去边关了?听说那边苦得很,天天打仗,
能不能活着回来都难说。”另一个同伍的老兵拍了拍他的肩膀:“怕什么?
咱们吃的就是这碗饭。想那么多没用,到了那边,跟着大部队,机灵点,
说不定还能捞个军功,回家娶媳妇呢!”李云没有说话,
只是默默地收拾着自己少得可怜的行李。一个破旧的包袱,里面只有两套换洗的号衣,
一双备用的布鞋,还有…… 那块苏清瑶送的手帕。他将手帕小心翼翼地叠好,
放进包袱最里层。去边关,意味着危险,意味着可能很久都回不来,甚至…… 再也回不来。
不知怎么的,他脑海里又浮现出苏清瑶的身影。她知道了吗?京城离边关那么远,
她应该还在清泉巷的那个小院里,安静地绣着花,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即将有一场风雨欲来。
他忽然很想再见她一面。这个念头一旦升起,就像藤蔓一样迅速缠绕住他的心。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也许是即将奔赴未知的战场,心中充满了惶恐和不安,
想要抓住一点现实的、温暖的东西。也许,只是单纯地想告诉她,他要走了。第二天,
轮到李云轮休。他跟队官请了个短假,说是去买点路上用的东西。队官此刻也忙着安排军务,
挥挥手就准了。李云换上了自己唯一一件稍微体面点的旧青布褂子,
揣上身上仅有的几个铜钱,走出了军营。他一路打听,终于再次来到了清泉巷。
午后的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叶,洒在青石板路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巷子里很安静,
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和邻家妇人的说话声。他站在苏清瑶家的小院门前,深吸了一口气,
才抬手,轻轻叩响了门上的铜环。“咚…… 咚……”敲门声在寂静的巷子里显得格外清晰。
过了好一会儿,门 “吱呀” 一声开了一条缝,露出苏清瑶那张带着疑惑的脸。
当她看清门外站着的是李云时,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随即化为温和的笑意:“是…… 是军爷?您怎么来了?”“我……” 李云看着她,
突然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原本想好的话,此刻到了嘴边,却变得干涩。他挠了挠头,
有些笨拙地说道:“我…… 我路过这里,想着…… 想着上次的事,
不知道姑娘后来可还好?”苏清瑶连忙将门打开一些,请他进去:“让军爷挂心了,我没事。
那日多亏了军爷,不然还不知会怎样呢。快请进,外面热。”李云犹豫了一下,
还是迈步走了进去。这是一个很小的院落,却收拾得干干净净。正屋是两间平房,窗明几净。
院子里种着几株不知名的花草,墙角还放着一个小小的绣架,上面搭着一块未完成的绣布。
“军爷请坐,” 苏清瑶搬来一张小竹凳,请他在院子里坐下,“我去给您倒杯凉茶。
”说完,她转身进了屋。李云坐在竹凳上,有些拘谨地打量着四周。这里虽然简陋,
却透着一股温馨整洁的气息,和军营里的嘈杂脏乱截然不同。很快,
苏清瑶端着一个粗瓷碗走了出来,碗里是琥珀色的凉茶,还飘着几片薄荷叶:“军爷,
天气热,喝碗凉茶解解暑。这是我娘自己晒的荷叶茶,您别嫌弃。”“不嫌弃,多谢。
” 李云接过茶碗,触手冰凉,喝了一口,清甜中带着一丝薄荷的清凉,直沁心脾。
苏清瑶在他对面的小凳上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轻声问道:“军爷今日前来,除了看我,
可是还有别的事?” 她心思细腻,看出李云似乎有话想说。李云放下茶碗,抬眼看着她,
眼神复杂。他知道自己不能耽误太久,更不能透露太多军中的机密。他顿了顿,
才缓缓说道:“苏姑娘,我…… 我过几日,就要随部队离开京城了。”“离开京城?
” 苏清瑶微微一怔,“是…… 是要去哪里?”“去…… 北边,” 李云含糊地说道,
“去执行任务,可能…… 可能要好长时间才能回来。”苏清瑶沉默了。她虽然深居简出,
但也听闻过北境不太平的消息。她看着李云,他的脸上依旧带着那份属于军人的坚毅,
但眼底深处,似乎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那边…… 是不是很危险?” 她轻声问道,
声音里带着一丝关切。李云看着她清澈的眼睛,那里面没有丝毫的嫌弃和畏惧,
只有真诚的担忧。他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温暖了一下,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当兵的,
保家卫国,是本分。危险…… 自然是有的,但我会小心的。”苏清瑶低下头,
手指轻轻绞着衣角,过了一会儿,才抬起头,看着他,认真地说:“军爷,不管去哪里,
都请一定要保重自己。您的家人…… 一定也在等您平安回去。”李云心中一暖,
他的家人确实在等他。但他没想到,这个只见过两次面的姑娘,也会对他说这样的话。“嗯,
我知道。” 他用力点了点头,“我会的。”两人相对无言,
院子里只剩下风吹过花草的沙沙声和远处隐约的市声。过了一会儿,
李云站起身:“我该走了,出来太久,怕队官怪罪。”苏清瑶也跟着站起来,送他到门口。
“军爷……” 她叫住他,欲言又止。李云回头看她。苏清瑶咬了咬嘴唇,像是下定了决心,
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锦囊,递到他面前:“这个…… 军爷带上吧。
里面是我娘求来的平安符,还有…… 还有我绣的一个小小的护身符。虽然不一定有用,
但…… 是我的一点心意,希望能保佑军爷逢凶化吉,平安归来。
”那锦囊是用深蓝色的布料缝制的,上面用银线绣着一个简单的 “安” 字,针脚细密,
一看就是用心之作。李云看着那锦囊,又看看苏清瑶泛红的眼眶和真挚的眼神,
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情绪。他伸出手,郑重地接过了锦囊,紧紧握在手里,
那上面似乎还带着她的体温。“谢谢你,苏姑娘。”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这个…… 我会好好收着的。”“嗯。” 苏清瑶点了点头,眼圈更红了,“军爷,
一路顺风。”“你也多保重。” 李云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将锦囊小心翼翼地放进怀里,
贴近心口的位置,然后不再停留,转身大步离开了清泉巷。走出巷子,阳光依旧刺眼,
但李云的心里,却仿佛被什么东西填满了。他摸了摸怀里的锦囊,
又想起了苏清瑶那双担忧的眼睛。北边的战场,前路未卜。但此刻,他的心中,
除了对未知的忐忑,更多了一份想要活下去、想要平安回来的决心。因为在这繁华的京城里,
还有一个人,在等着他。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离开后,苏清瑶站在门口,
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久久没有回神。风吹起她额前的碎发,她抬手轻轻拂开,
眼神里充满了担忧和一丝连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淡淡的离愁。这个只见过两面的年轻军人,
像一颗投入心湖的石子,在她平静的生活中,激起了圈圈涟漪。与此同时,在京城的另一端,
国公府的深宅大院里,一场关于家族、权力和命运的宴会正在上演,丝竹悦耳,觥筹交错,
与外城陋巷里的离别愁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李云,这个来自雁北的小兵,
即将踏入血与火的战场。他的命运,将在边关的风沙中,被重新书写。而他与苏清瑶的故事,
才刚刚拉开序幕。3 雁门风冽,初历兵戈队伍开拔的那天,京城的天空阴沉沉的,
像是预示着前路的风霜。李云随着浩浩荡荡的大军,踏着尘土,
离开了这座既繁华又陌生的城市。一路向北,越走越是荒凉。
官道两旁的景色从良田美宅渐渐变成了黄土丘陵,
最后只剩下连绵起伏的山峦和呼啸而过的狂风。夏日的暑气早已被边关的朔风驱散,
夜晚更是寒气逼人。行军是艰苦的。每天天不亮就要起身,背着沉重的行囊和兵器,
走上几十里路。干粮是硬邦邦的麦饼和咸菜,饮水也常常带着一股苦涩的味道。晚上宿营,
要么是破庙,要么就是在荒野中搭起简陋的帐篷,还要轮流站岗,
防备可能出现的马贼或小股敌军斥候。同伍的王二早已没了当初在京城时的抱怨,
只剩下一脸的疲惫和麻木。倒是李云,或许是出身苦寒,对这种艰苦的生活反而更能适应。
他沉默寡言,却总是默默地帮着体弱的同伴扛些东西,或是在宿营时主动去打水、劈柴。
他的踏实和肯干,让同伍的几个弟兄对他渐渐多了几分好感。“云子,你小子还真行,
跟个铁打的似的。” 一次休息时,王二啃着硬麦饼,含糊不清地说,“换了我,
早累趴下了。”李云笑了笑,没说话,只是递给王二一壶自己刚打来的、还算清澈的井水。
行军途中并非一帆风顺。有一次,他们路过一片茂密的山林时,遭到了一小股马贼的袭击。
这些马贼熟悉地形,骑着快马,呼啸着冲下来,试图抢夺军队的粮草。
这是李云第一次真正面对敌意。看着马贼们狰狞的面孔和挥舞的马刀,
他的心脏也忍不住狂跳起来,手心全是冷汗。“结阵!保护粮草!” 带队的队官大声喊道。
士兵们匆忙列阵,长矛向外,组成一道简陋的防线。李云握紧了手中的环首刀,站在队列里,
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马贼们冲锋了几次,都被密集的长矛逼退,丢下了几具尸体。
但他们并不甘心,在远处盘旋,寻找着破绽。就在这时,一个眼尖的士兵喊道:“看!
他们想绕到后面去!”果然,有几个马贼脱离了大队,试图从侧面迂回,
攻击防守较弱的粮队尾部。队官脸色大变,那里兵力空虚,一旦被突破,后果不堪设想。
“快!分一部分人过去!”李云见状,来不及多想,对身边的王二说了声 “跟我来”,
便提着刀,带着几个反应快的弟兄,朝着侧面跑去。他们赶到时,马贼已经冲到了粮队尾部,
几个押运的士兵正在苦苦支撑。为首的那个马贼身材魁梧,一刀劈下,
就将一个士兵的盾牌砍得粉碎。“杀!” 李云怒吼一声,挥刀迎了上去。
他的刀法是在军营里学的基础招式,谈不上精妙,但胜在力量足、速度快。
他看准马贼收刀的间隙,猛地一个突刺,刀尖直逼对方腰腹。
那马贼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小兵居然有如此胆识,仓促间回刀格挡。“铛” 的一声,
刀枪相交,火星四溅。李云只觉得手臂一阵发麻,但他咬牙不退,借着对方格挡的力道,
身体一矮,猛地一个扫堂腿。马贼猝不及防,被扫倒在地。还没等他爬起来,
李云已经一刀砍下,结果了他的性命。其他马贼见头领被杀,顿时慌了神。
李云等人趁机冲杀,配合赶来的大队士兵,很快就将这股马贼击溃了。
一场短暂的遭遇战结束,士兵们收拾战场,脸上都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队官走到李云面前,
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脸上露出了难得的赞许:“李云是吧?好样的!刚才那一下,干得漂亮!
”李云喘着粗气,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和溅到的血点,抱了抱拳:“谢队官大人夸奖,
末将只是尽本分。”这是他第一次在实战中杀人,虽然是敌人,但心中还是有些异样的感觉。
但他知道,在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次小小的胜利,
让李云在同队士兵中的声望提高了不少,也让他引起了队官的注意。十几天后,
大军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 雁门关。远远望去,雁门关像一条巨龙,
盘踞在陡峭的山脊上,城墙高耸,城楼巍峨,在萧瑟的北风中显得格外苍凉和雄伟。关城外,
是一眼望不到边的荒野,枯黄的野草在风中摇曳,
空气中似乎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和尘土气息。进入关内,更是一片肃杀景象。
街道上随处可见身穿盔甲、行色匆匆的士兵,城墙上布满了箭孔和刀痕,
显示着这里经历过的无数次战斗。
李云所在的部队被编入了雁门关守将 —— 振武校尉陈武的麾下。
陈武是一员身经百战的悍将,年约四十,身材魁梧,脸上有一道从眉骨延伸到下颌的伤疤,
眼神锐利如鹰,不怒自威。“从今天起,你们就是雁门关的兵了!” 陈武在校场上训话,
声音洪亮,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这里不是京城,没有花前月下,只有刀光剑影!
匈奴人随时可能打过来,你们的脑袋,随时可能搬家!想要活下去,
就给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好好训练,好好守关!明白了吗?”“明白了!
” 士兵们齐声怒吼,声音在空旷的校场上回荡。接下来的日子,是更加严酷的训练。
每天天不亮就起床,长跑、负重、劈刺、阵型演练,一刻也不得闲。边关的气候恶劣,
白天骄阳似火,晚上寒风刺骨,训练强度也比在京城时大了数倍。
不少从京城来的士兵都吃不消,叫苦不迭,但在陈武严厉的目光和军棍的威慑下,
也只能咬牙坚持。李云凭借着在老家练就的好底子和在路途中积累的经验,反而适应得很快。
他的力量和耐力都很出众,尤其是在兵器操练和阵型配合上,
展现出了超乎常人的领悟力和执行力。陈武手下的一个什长名叫赵虎,是个直爽的汉子,
见李云踏实肯干,又有本事,便对他多有照顾,时常指点他一些战场上的诀窍。“云子,
你小子是块好料,” 一次训练结束后,赵虎拍着李云的肩膀说,“好好跟着我干,
以后有机会,我向校尉大人举荐你。”李云感激地笑了笑:“多谢赵哥提携。”他知道,
在这军营里,光靠埋头苦干是不够的,还需要机会和贵人。赵虎的赏识,
让他看到了一丝希望。就在李云逐渐适应边关生活的时候,他收到了苏清瑶的第一封信。
那是通过一个即将返回京城的信使带来的。信封是用普通的白纸糊的,
上面是苏清瑶清秀的字迹,写着 “烦请交于雁门关李云军爷亲启”。李云拿到信时,
手都有些颤抖。他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信里没有华丽的辞藻,
只是简单地询问了他的近况,叮嘱他要注意身体,好好吃饭,不要担心家里。
她说她和母亲一切都好,绣品也卖得出去,让他安心在边关服役。最后,
她写道:“闻北地风寒,望君多添衣物,保重自身。清瑶顿首。”短短几行字,
却像一股暖流,瞬间驱散了边关的寒意,流进了李云的心里。他将信反复看了好几遍,
直到把每一个字都刻在心里,才小心翼翼地将信折好,和那个蓝色的平安符一起,贴身放好。
他找了些纸笔,给苏清瑶回了信。他在信里没有写训练的艰苦和战场的危险,
只是简单地说了自己一切安好,让她放心,还说雁门关的风光很壮阔,等将来有机会,
带她来看看。写完信,他觉得心里踏实了许多。仿佛在这遥远的边关,有了一份牵挂,
也有了一份等待。然而,边关的平静总是短暂的。入秋之后,
匈奴人的袭扰变得更加频繁起来。小股的骑兵时常出现在关城外,抢掠边民的牲畜和粮食,
甚至试探性地攻击关隘的外围据点。雁门关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陈武下令加强戒备,
士兵们轮流上城巡逻,兵器甲胄时刻不离身,随时准备战斗。终于,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清晨,
远方的地平线上,扬起了漫天的尘土。“报 ——!” 一个哨兵气喘吁吁地跑下城楼,
“匈奴大军!至少有五千人!正向我关隘杀来!”战鼓擂响,号角悲鸣。雁门关,
迎来了它今年秋天的第一场大规模战役。李云站在城墙上,握着手中的刀,
看着远处越来越清晰的匈奴骑兵阵列,心脏再次狂跳起来。这一次,不再是小股马贼,
而是真正的千军万马。他深吸一口气,摸了摸怀里的信和平安符,眼神逐渐变得坚定起来。
来吧。他在心里默默地说。为了家园,为了那些在远方等待着他的人,他必须守住这道关隘,
必须活下去。烽火狼烟起,铁血铸功名。属于李云的战场,才刚刚开始。而此刻,
在千里之外的京城清泉巷,苏清瑶正坐在窗前,对着一盏孤灯,细细地绣着一方帕子。
帕子上的图案,是她想象中雁门关外的风光,有连绵的山脉,也有一个骑马的、模糊的身影。
她不知道,她牵挂的那个人,此刻正面临着生死的考验。4 血战城头,
初显锋芒匈奴的攻势如狂风骤雨般砸向雁门关。五千精锐骑兵,在震天的呐喊声中,
像一股黑色的潮水,涌向高耸的城墙。马背上的匈奴战士个个身材剽悍,头裹兽皮,
手持弯刀和弓箭,脸上涂着狰狞的油彩,眼中闪烁着贪婪与嗜血的光芒。“放箭!
给我狠狠地放箭!” 陈武校尉站在城楼中央,手持令旗,声嘶力竭地喊道。
“咻咻咻 ——”城墙上万箭齐发,如同乌云蔽日,朝着冲锋的匈奴骑兵射去。一时间,
惨叫声此起彼伏,前排的匈奴骑兵纷纷中箭落马,鲜血染红了枯黄的草地。
但匈奴人悍不畏死,后面的骑兵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猛冲。很快,他们就冲到了城墙下,
开始架设云梯,试图攀爬上来。“礌石!滚木!往下砸!” 赵虎带着李云所在的什长队,
守在一段城墙边,大声指挥着。李云站在垛口后,心脏狂跳,但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看到一个匈奴兵已经顺着云梯爬到了一半,正举着盾牌向上张望。李云深吸一口气,
搬起一块沉重的礌石,用尽全身力气,朝着那匈奴兵砸了下去。“砰!”一声闷响,
那匈奴兵连人带盾被砸中,惨叫着从云梯上跌落,摔在城下,顿时没了声息。“好!
” 旁边的一个士兵大声叫好。李云顾不上喘息,又立刻搬起另一块礌石,继续往下砸。
滚烫的金汁也从城墙上的凹槽里缓缓流下,烫得云梯下的匈奴兵鬼哭狼嚎。
战斗从清晨一直持续到正午,匈奴人发起了一波又一波的猛攻,
城墙下已经堆满了双方士兵的尸体,鲜血汇成小溪,顺着城墙的缝隙往下流淌。
守军也伤亡惨重,不断有士兵中箭倒下,或者被爬上城头的匈奴兵砍杀。“不好!
那边城墙快守不住了!” 一个士兵指着左侧的一段城墙,惊恐地喊道。果然,
那里的匈奴兵已经有好几个人爬上了城头,正在和守军激烈厮杀。
负责防守那里的什长已经战死,士兵们群龙无首,渐渐被压制。“跟我来!支援那边!
” 陈武校尉当机立断,亲自带领一队亲兵,朝着左侧城墙冲去。赵虎也带着李云等人,
紧随其后。赶到时,只见几个身材高大的匈奴兵正挥舞着弯刀,在城头左冲右杀,
守军士兵根本不是对手,连连后退。“杀!” 陈武怒吼一声,手持长枪,率先冲了上去。
他的枪法精熟,出手迅猛,一枪就刺穿了一个匈奴兵的胸膛。赵虎也不甘示弱,大刀挥舞,
砍倒了一个试图偷袭陈武的匈奴兵。李云跟在赵虎身后,
看到一个匈奴兵正举刀砍向一个受伤的同伴,他想也没想,猛地扑了过去,
用自己的盾牌挡住了那致命的一刀。“铛!”巨大的冲击力让李云手臂一阵剧痛,
盾牌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刀痕。那匈奴兵见没砍中,又凶狠地朝着李云劈来。李云侧身躲过,
顺势将手中的环首刀猛地刺出,正中那匈奴兵的小腹。那匈奴兵低头看了看自己肚子上的刀,
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然后缓缓倒下。就在这时,李云眼角的余光瞥见,
一个匈奴百夫长模样的人,正拉弓搭箭,目标直指不远处的陈武校尉!“校尉大人!小心!
” 李云大惊失色,想也没想,猛地扑了过去,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了陈武的面前。
“咻 ——”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狠狠地扎进了李云后背的甲胄上。
虽然甲胄挡住了大部分力道,但箭头的冲击力还是让李云猛地向前一栽,口中一甜,
差点喷出血来。“李云!” 赵虎惊呼一声,连忙冲过来,
一刀砍翻了那个放冷箭的匈奴百夫长。陈武校尉也反应过来,看到挡在自己身前的李云,
以及他背上插着的那支箭,脸色大变:“快!把他扶下去!军医!军医在哪里!
”“校尉大人,我没事……” 李云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被陈武厉声喝止。“胡说!
都中箭了还没事?赵虎,你带他下去治伤,这里我来守着!”赵虎点点头,
扶起脸色苍白的李云,朝着后方的临时医帐走去。“赵哥,
我真的没事……” 李云咬着牙说,“现在正是紧要关头,我不能下去……”“少废话!
” 赵虎瞪了他一眼,“校尉大人的命令,你敢不听?再说了,你小子要是死了,
谁还帮我扛东西?”虽然是句玩笑话,但李云能感受到赵虎语气中的关切。他不再坚持,
任由赵虎扶着他,朝着医帐走去。后背传来一阵阵刺痛,但他心里却松了一口气。还好,
挡住了那支箭。医帐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和草药味。军医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头,
动作麻利地检查着李云的伤势。“万幸,箭头被甲胄挡了一下,只是擦伤了皮肉,
没有伤及筋骨。” 军医一边说,一边小心地拔出箭头,用烈酒清洗伤口,然后敷上金疮药,
用布条紧紧包扎起来。烈酒刺激着伤口,疼得李云额头直冒冷汗,但他硬是咬着牙,
没有哼一声。“小子,够硬气。” 军医赞许地看了他一眼,“好好休息几天,别乱动,
伤口别沾到水。”赵虎在一旁帮着打下手,见李云没事,也松了口气:“听到了吧,
好好养伤。这次算你小子命大,下次可不许这么冲动了,不要命了?”李云笑了笑,没说话。
他知道,当时那种情况,他别无选择。接下来的几天,李云在医帐里养伤。虽然不能上战场,
但他的心却一直牵挂着城头的战事。他每天都能听到远处传来的喊杀声和战鼓声,
心里焦急万分。闲暇时,他就拿出苏清瑶的信,反复地看。看着她清秀的字迹,
想象着她在京城的样子,心里的焦虑和疼痛似乎也减轻了不少。他拿出纸笔,想给她回信,
但又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告诉她自己中箭了?怕她担心。不告诉她?又觉得不该隐瞒。最后,
他只是在信里简单地说了句一切安好,让她放心,还说这边的战事很紧张,但守军很勇猛,
请她不要担心。这天,伤势稍微好转了一些,李云正坐在医帐门口晒太阳,
赵虎兴冲冲地跑了过来。“云子!好消息!” 赵虎脸上带着喜色,“匈奴人退了!
我们守住了雁门关!”“真的?” 李云闻言,猛地站了起来,后背的伤口一阵刺痛,
他却顾不上了,“匈奴人退了?”“是啊!” 赵虎点点头,“他们连续攻了几天,
伤亡惨重,见占不到便宜,就撤了。校尉大人正在清点战场呢!”李云心中一阵激动,
紧绷了几天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守住了,他们终于守住了!“还有一个好消息,
” 赵虎看着他,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校尉大人要见你。”“见我?” 李云一愣。
“是啊,” 赵虎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小子这次可是立了大功了!
要不是你挡住了那支冷箭,校尉大人说不定就…… 嘿嘿,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跟我来吧。
”李云跟着赵虎,来到了陈武校尉的帅帐。帅帐里,陈武校尉正坐在主位上,
脸上带着一丝疲惫,但眼神却很明亮。看到李云进来,他示意他上前。“李云,伤好些了吗?
” 陈武的声音比平时温和了许多。“回校尉大人,末将已经好多了,多谢大人关心。
” 李云抱拳说道。陈武点点头,目光落在他身上,带着审视和赞许:“这次多亏了你,
不然某家这条命,恐怕就要留在城头了。”“末将不敢居功,保护大人是末将的本分。
”“嗯,” 陈武满意地点点头,“你小子不错,有勇有谋,还很忠心。这次守城,
你也立了不少战功。某家已经向上面申报了,擢升你为什长,接替之前战死的王什长。
这是你的腰牌。”说着,陈武拿起桌上的一个铜制腰牌,递给了李云。李云接过腰牌,
入手冰凉,上面刻着 “什长” 二字。他的心跳骤然加速,握着腰牌的手微微颤抖。
从一个普通的小兵,到什长,这意味着他在军营里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谢…… 谢校尉大人提拔!” 李云激动得声音都有些沙哑,他连忙跪下,
向陈武磕头致谢。“起来吧,” 陈武笑着摆摆手,“好好干,以后有的是机会。
雁门关的仗,可不会就这么结束了。匈奴人这次退了,下次还会再来。你要记住,身为什长,
不仅要自己勇猛,还要带好手下的弟兄,明白吗?”“末将明白!末将一定不负大人所望!
” 李云站起身,眼神坚定,充满了感激和斗志。走出帅帐,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
赵虎在外面等着他,看到他手里的腰牌,哈哈大笑着捶了他一拳:“好小子!真有你的!
以后就是李什长了!别忘了哥哥我啊!”李云也笑了,心中充满了喜悦和自豪。他知道,
这只是一个开始。回到医帐,他小心翼翼地将新得到的腰牌收好,然后拿出纸笔,这一次,
他在给苏清瑶的信里,写下了自己晋升的消息。他想让她知道,他在边关很好,他在努力,
他在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他写道:“清瑶姑娘亲启:近闻雁门烽火暂歇,
某侥幸无恙,且因守关有功,得校尉大人赏识,擢升什长之职。虽位卑职微,
然必当恪尽职守,不负所托。北地风寒,望姑娘与令堂珍重,勿念。李云顿首。”写完信,
他仿佛看到了苏清瑶收到信时,那惊讶而喜悦的表情。雁门关的第一场大战结束了,
但边关的战火并未熄灭。李云知道,未来还有更多的挑战在等着他。但此刻,
他的心中充满了力量和希望。他有了新的职位,有了更重的责任,
也有了一个在远方默默支持和牵挂着他的人。而在京城的清泉巷,苏清瑶收到李云的信时,
正对着刚绣好的那方帕子发呆。当她看到信中提到他晋升什长时,先是愣住了,
随即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眼中甚至泛起了泪光。“娘!你看!李云他…… 他升职了!
” 她拿着信,兴奋地跑到里屋,向正在缝补衣服的母亲说道。苏母接过信,
仔细地看了一遍,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好,好啊!这孩子有出息了!清瑶,
你也要好好的,别让他在那边担心。”“嗯!” 苏清瑶用力点点头,将信紧紧贴在胸口,
心里充满了喜悦和骄傲。她走到窗前,望着北方的天空,轻声说道:“李云,你一定要保重,
我等你回来。”此时的她还不知道,她和李云的命运,已经在不知不觉中,
被那遥远的边关烽火,紧紧地连在了一起。而属于他们的故事,才刚刚翻开新的一页。
5 烽烟再起,信使传情雁门关的秋意一日浓过一日,凛冽的北风卷着黄沙,
刮在脸上如同刀割。李云升任什长已有月余,肩上的担子重了,手下管着十名弟兄,
吃喝拉撒、训练作战,事事都需操心。好在他为人沉稳,又肯吃苦,加上赵虎等老兵的帮衬,
倒也将队伍带得有声有色。这日,李云正在校场带领弟兄们练习刀盾合击之术,
忽闻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一名传令兵翻身下马,直奔陈武校尉的帅帐而去。不多时,
集结的号角便响彻了整个军营。“紧急军情!” 陈武校尉的声音透过风,
带着一丝不同寻常的凝重,“匈奴左贤王亲率万余骑兵,已越过边境线,正向我雁门关杀来!
此次来势汹汹,诸位须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死守关隘!”军营内顿时一片肃然,
士兵们脸上虽有紧张,却无太多慌乱 —— 经历了上次的守城战,
这支队伍已褪去了初来乍到的青涩,多了几分血与火淬炼出的坚韧。“李云!
” 陈武忽然点了他的名。“末将在!” 李云上前一步,昂首挺胸。“你率所部,
协同赵虎,负责把守西城楼最险要的‘鹰嘴崖’段。那里地势陡峭,易守难攻,
但也最容易被敌军当作突破口。切记,人在城在!”“末将领命!” 李云沉声应道,
心中明白这是校尉对他的信任,亦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回到营房,弟兄们已在收拾兵器甲胄,
气氛凝重。王二一边检查着弓箭,一边低声对李云说:“李哥,这次匈奴人来的可是左贤王,
听说他打仗最是狠辣,咱们…… 能守住吗?”李云拍了拍他的肩膀,
目光坚定:“咱们身后就是家园,就是爹娘妻儿。退无可退,唯有死战!
只要咱们弟兄们一条心,就没有守不住的城!”他的话像一颗定心丸,
让原本有些忐忑的弟兄们安定了下来。是啊,身后就是家国,他们别无选择。
就在大军严阵以待之际,一名来自京城的信使,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抵达了雁门关。
他带来的除了朝廷的军饷和补给命令,还有一封薄薄的信笺。“李云什长,有你的信!
” 信使在军营里找到了李云。李云心中一动,连忙接过。熟悉的清秀字迹映入眼帘,
是苏清瑶的信。他顾不上周围的喧嚣,找了个僻静处,小心翼翼地拆开。信中,
苏清瑶先是问候了他的近况,细心得连天气转凉都叮嘱他多加衣物。随后,
她写道:“近闻京城中略有风波,似与南方漕运有关,又有传言说某公府内眷染疾,
市面稍显动荡。然我与母亲深居简出,一切安好,绣坊生意亦算平稳,望君勿念。
唯日夜祷祝,盼君于边关顺遂,早日凯旋。清瑶手书。”京城的风波?某公府内眷染疾?
李云心中掠过一丝疑惑,却并未深究。那些离他太过遥远,如同天边的云,
与他此刻面临的生死存亡相比,实在微不足道。
但他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苏清瑶的关切与担忧。她总是这样,报喜不报忧,
将自己的不安藏在温婉的字句之下。他拿出纸笔,借着营火的微光,匆匆回信。
他没有细说即将到来的恶战,只说一切安好,让她放心,
并再次提及对京城秋景的怀念 —— 那是他从她的信中读到的描述。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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