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屿递来离婚协议时,我注意到他无名指上戴着的婚戒。
>那是他初恋的遗物,内侧刻着“给挚爱”。
>而七年前他向我求婚时,只买了商场促销的素圈。
>“把它摘下来,”我指着那枚刺眼的戒指,“否则我死也不签。”
>他摩挲着戒指苦笑:“它早就长进肉里了。”
>我扑上去拼命撕扯,直到戒指染血脱落。
>浴缸里,我看着掌心带血的戒指,内侧赫然刻着“给挚爱”。
>可这枚戒指,是我当初亲手丢进垃圾桶的那只。
---雨点疯了似的抽打着巨大的落地窗,细密的水痕在玻璃上交织流淌,把窗外本该璀璨的城市灯火扭曲成一片模糊而冰冷的碎金。
屋里没开主灯,只有沙发旁一盏孤零零的落地灯,投下昏黄而局促的光圈,勉强照亮沈屿手中那份薄薄的、却重逾千钧的A4纸。
离婚协议。
他端坐在我对面那张昂贵的单人沙发里,身形陷在柔韧的皮革中,却绷得笔直,像一张拉满的弓。
那圈昏黄的光晕吝啬地勾勒出他下颌紧绷的线条,鼻梁投下的阴影很深,几乎要遮住眼睛。
屋子里弥漫着一种奇异的安静,只有窗外沉闷的雨声,还有中央空调单调的、几乎听不见的送风声。
空气粘稠得仿佛凝固的胶水,每一次呼吸都带着冰冷的阻力。
他伸出手,将那份协议轻轻推过两人之间那方矮几光滑的玻璃台面。
动作很稳,带着一种尘埃落定的从容,又或许只是极致的疲惫。
“林晚,”他开口,声音有点哑,像砂纸磨过粗糙的木头,“签了吧。”
我的目光像是被什么无形的东西牵引着,越过那份冰冷的白纸黑字,死死地钉在了他的左手上——那只刚刚放下协议的手。
无名指根部,一道熟悉的微光刺痛了我的眼睛。
不是那枚我戴了七年的、此刻正安静躺在我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素圈戒指。
我手上这个,是七年前他求婚时,在商场某个促销柜台随手买下的,素净得近乎寒酸,连一粒碎钻都没有,如今边缘已经磨出了黯淡的毛边,内圈甚至因长期佩戴留下了浅浅的压痕。
他此刻戴着的,是另一枚。
款式与我手上这个截然不同,戒圈更宽,更厚重,即使在这样暗淡的光线下,也流淌着一种温润内敛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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